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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兴宁市石马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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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梅州市兴宁市石马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1-14
名称: 兴宁市石马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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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石马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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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通过石马镇政府网站、兴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布政府政务工作信息。政府网站主要分首页、新闻动态、走进石马、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六方面内容。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镇政府信息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76条,其中新闻动态26条、通知公告47条,部门预决算2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办理1条群众留言,及时更新调整领导分工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依据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的拟稿校对、保密审查、发布审批、发布登记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评议工作。四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公开意识、保密意识,提高业务水平;通过网站保证社会大众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各部门、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不断细化政府信息分类、对栏目信息质量进行梳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不断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24年,各部门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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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工作发展新要求仍存在需要提升的地方。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常态化加强检查整改。通过人工检查和网站监测报告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断提高网站信息纠错能力。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及时规范化更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升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增强专业素质,提高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兴宁市石马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