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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81MB2D256172/2025-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1-15
名称: 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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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在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www.xingning.gov.cn/zfjg/tyjrswj/)上可查看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秘股联系(电话:0753-3269812,电子邮箱xnjrswj@163.com)。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保障等措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涵盖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军人权益保障及与退役军人事务相关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实时更新信息,全年共发布图文信息83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12条,工作动态信息66条,政策法规5条,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全年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但为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答复制度,确保在收到申请后能够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制度。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校三审”制度,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和管理,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为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优化用户体验。同时,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加大退役军人政策法规、“最美退役军人”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公众参与度。                 

  (五)解读回应方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对“网站信箱”互动栏目管理力度,认真做好网民留言的答复工作。对社会普遍关心的就业创业,安置等问题,依托政府网站进行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六)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坚持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并整改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三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四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同时,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秉持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附件: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