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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双到”工作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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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开发局128日上线,局长罗胜文及有关股(室)负责人作客“行风热线”直播间,就涉及扶贫开发项目、老区建设和省属水库移民等热点问题,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热线期间解答和受理了12个问题。

市扶贫开发局以关注扶贫热点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积极帮扶贫困群众,落实扶贫“双到”责任,认真组织协调项目帮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一是关注民情,帮扶贫困群众。市扶贫开发局关注贫困群众,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在热线期间,叶塘镇陂下村贫困户反映:为发展种桑养蚕,急需桑苗种植,请求帮助解决。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把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经济项目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发展种桑养蚕、种植油茶等作为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的主导项目,积极与市“桑蚕办”进行沟通协调,专门抽调干部深入育苗场调查研究,了解到育苗场由于劳动力不足,未能及时培育足量的桑苗,造成桑苗供货困难的原因时,该局投入10000元,及时会同“桑蚕办”组织协调,外调补充货源,解决了陂下村急需桑苗种植的问题,得到贫困群众的好评。二是落实扶贫责任,确保“双到”工作开展。市扶贫开发局组织协调扶贫“双到”单位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扶贫规划方案,落实扶贫责任。按照省和梅州市的统一部署,实施扶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对全市84个贫困村、5225户贫困户实行对接帮扶,把帮扶贫困户的任务具体落实挂村挂户责任人,制定细化扶村扶户发展措施,做到定人、定点、定责包干扶持,保证每一户贫困户都有责任人挂钩联系,保证每一贫困村每一贫困户都有具体的发展规划和脱贫措施。三是实施项目帮扶,确保贫困群众脱贫市扶贫开发局贯彻落实省、梅州市扶贫“双到”政策,组织协调帮扶单位强化帮扶措施,创新帮扶模式,注重帮扶实效。组织协调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为永和、罗岗、大坪319个贫困村捐助贫困子女上学和危房改造资金500多万元,至目前,落实“双到”帮扶资金超过1500多万元。省交通集团创新帮扶模式,出资180万元,帮助叶塘镇陂下村实施苗圃场异地帮扶项目,每年可收益10多万元利润按额度分红给镇村,确保贫困户脱贫和村集体经济增收。同时,各帮扶单位对于丧失劳动力、老弱病残贫困户,帮扶购买农村养老保险;对于贫困家庭子女,帮助其到技学就读或技能培训,推荐务工就业,实现“输出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自开展扶贫“双到”工作以来,各级帮扶单位共投入帮扶资金6768万元(其中到户3117万元,到村3651万元),落实帮扶贫困村项目551个,帮助全市84个贫困村、5225户贫困户发展生产,大部分帮扶项目成效明显,推动了农村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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