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兴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陈志标带领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一同走进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直播室,现场与市民进行沟通交流,为群众解难释疑。 在直播过程中,陈志标就当前我市应急管理工作以及危化品、、烟花爆竹、防汛防旱防风、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区救援处置等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给予认真、细致的解答。有一位市民提问哪些情况下,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也要追究刑事责任?陈志标现场给予回答。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陈志标:“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是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是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派出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是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通过《行风热线》栏目这个平台,陈志标近距离听民意、释民惑、解民忧,不仅宣传了应急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法规政策,而且拓宽了群众诉求渠道,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群众对应急管理方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陈志标表示,下来,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为己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