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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作客“行风热线”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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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上午,兴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陈秋吾作客市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直播间,就我市有关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执法和管理,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为听众答疑解惑。

节目期间,陈秋吾局长向听众介绍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等情况,并与节目主持人互动,解答了广东省在计划生育政策方面有什么调整,建设卫生强市主要有什么内容,我市在医改工作中做了哪些工作等问题,此外,就听众提出的未按规定时间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应如何办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兴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陈秋吾:“按规定,新生儿父母原则上应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在接产医院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如果过期未申领,应回到原接产单位申领,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二、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三、未提供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信息的,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应提供本人书面声明;四、非新生儿父母申请办理或领取医学证明的,应提交新生儿监护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办理或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新生儿父亲申请办理时也同样需要出具母亲授权委托书。”】

陈秋吾表示,对听众提出的问题将尽力解决,同时卫计局会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打造卫生强市、建设健康兴宁作出不懈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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