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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陈女士问: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何时开始?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广电台 发布时间: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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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兴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兴宁城区要有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兴宁要有3个社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3年,城区配套完善垃圾分类的投放、收集、运输、中转、处理设施,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覆盖;到2024年,兴宁市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兴宁全域基本建成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有效形成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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