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医疗费用在现有合作医疗政策报销外,目前梅州市、县残联部门没有相关的项目经费补贴政策,你说你是低保户,肢体三级残疾人,想做股骨头置换手术治疗,我们专门向医保部门作了咨询,据了解,按医保政策规定在本市住院治疗费用可报销85%,梅州市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可报销65%,除住院治疗费用报销外,个人自费部分达到规定标准的,可向兴宁市医疗保障局申请大病报销和大病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