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设立网吧,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其中“200米范围”是指直线距离;二是营业场所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每台计算机占地面积不得低于2平方米;三是该场所必须依法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合格证。 申请设立网吧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场所的房产证复印件;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 关于网吧更换地方经营的问题,可以到我局市场股提交网吧变更经营地址的申请,我局接到申请后,将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如果该场所符合设立网吧的选址要求,经营者可以筹建。经营者向我局交齐所有变更申请材料后,我局依法审批办理变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