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充分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撬动社会资金投入,我市出台了《兴宁市“千村示范 万村整治”项目建设奖补办法》(兴市乡振组〔2020〕5号), 建设一批“美丽村屋”“美丽村道”项目。“千村示范 万村整治”项目采取政府奖补20万元,群众自筹20万元以上的方式建设,以村民委员会、项目建设理事会或村民小组为建设主体进行申报,需提交承诺书、项目已自筹资金凭证、平面设计图、项目建设地建设前的全景图等资料至村委会,待村委会确认整理后交至镇(街)新农办汇总,镇(街)新农办汇总后报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千村示范 万村整治”项目大约每年建设两期,每期计划实施项目7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