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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镇李女士问:我们村有人私下买卖农村集体土地想建厂房,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合法吗?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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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回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规定,你村有人将土地私下卖给老板用于建厂房,属于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对于以买卖方式取得土地后进行建房、搭建厂棚等进行非农建设的,将按违法占地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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