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丨     丨   繁體  丨   RSS订阅
首页 > 行风热线 > 热线反馈

.兴城刘女士问:我在兴田路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手上拿到的不动产权证写有使用年限到2053年止,是不是到时房子就不可以住了?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25
[字体:  ]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回答:按照《民法典》、《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土地使用权有使用年限,而房屋则没有使用年限,为产权人所有、永久使用。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