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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陂镇李先生问:听说兴宁有一些问题楼盘办不了不动产权证,我想问一下,买商品房需注意什么呢?另外,你们作为不动产登记部门,针对问题楼盘办不了产权证的问题,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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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回答:按照有关规定,商品房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商就可以进行商品房预售。大家在买房时,要注意预售楼盘是否“五证齐全”,即有无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这里,我也借此机会向广大市民解释一下,办理购房户的不动产权证,要经过2个法定程序,第一步是商品房已经竣工后,由开发商持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合格证及竣工验收备案等材料,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房屋产权先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第二步是首次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后,商品房买卖双方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凭证等材料,申请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到购房户名下。

      前期,我市出现的一些问题楼盘办不了不动产权证主要是因为规划许可、规划验收、税费等问题造成的,为进一步治理这些“问题楼盘”,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今年2月份,我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实施了《兴宁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兴市府〔2022〕1号)文,主要是明确了“证缴分离”的原则,即是指已取得有规划许可、未违反规划许可内容建设且房屋已销售入住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开发企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的,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按照“证缴分离”原则,在有关部门追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税费的同时,登记部门凭追缴证明可先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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