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司法局负责人答:在兴宁市进行社区矫正,是不可以继续在外地工作、生活的。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但社区矫正对象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但是,符合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条件的话,可以向社矫中心提交申请,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如果你表弟符合在广州进行社区矫正监管条件的话,可以申请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为广州,这样的话,就可以继续在广州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