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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问:南坛路两边的路树有几株生得太茂盛了,遮挡住了我家的窗户,搞得采光受影响,我要去哪里反映这个问题?需要支付费用吗?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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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综局负责人答: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影响房屋通风采光的城市树木,经核实后确需修剪的,应当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作为园林管理部门,我们对城区路树进行定期修剪,发现问题,我们都会及时处理,这个费用也不用市民来承担。但由于部分路树生长速度过快,同时受人力、物力限制未能及时修剪,市民可以向我局园林所提出申请,我们会第一时间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对于确实需要处理的,经办理相关手续后,我们会尽快安排处理,未能处理的会给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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