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综局负责人答:门店安装招牌需要提供如下材料:《兴宁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租赁他人土地、房屋设置户外广告的使用权属证明材料(协议、合同或证明)、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景效果图(标明广告画面内容及广告设施的尺寸,以及广告画面底端离地面标高,或广告设施与所附建(构)筑物结合部的结构和尺寸)、安全责任保证书。 平行门楣设置的门店招牌,其下沿不得超过底层棚面以下30CM,距地面不得小于4米,装饰上沿不得高于2层窗户下沿,但不得覆盖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窗户,门楣部分总高度不得大于3米,宽度应以建筑开间为单元,厚度不得大于0.3米。 门店招牌原则上实行一店一牌,其形式、形状、尺寸和材料质量等应与建筑立面和城市空间的整体景观保持协调关系,灯箱的边框及支架应采用不锈蚀的材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