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答:可以,参保人因病情需要普通门诊治疗的凭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参保地所在镇(街)卫生院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其中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60%,每人每日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每季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25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