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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田赖先生问:我弟上个月骑摩托车自己一不小心摔倒了,手部骨折,现在还在黄塘医院住院治疗,他有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院这边工作人员说他的属于外伤,不能在医院办理直接结算,要拿回当地的医保部门去报销,请问:报销要提供什么资料?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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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答:参保人因外伤需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出院后需带齐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原件、疾病诊断书、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病案首页、出(入)院记录、银行存折(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前来我市医疗保障局二楼医保经办窗口受理,并陈述真实致伤原因。经医保稽核工作人员核实住院费用确不存在第三人负担的,或第三人无能力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可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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