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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坊镇 何先生问:我有200亩左右的地方,计划开个养猪场,想咨询下需要在办理什么证?怎样办理?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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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答: 关于第一个问题,办什么证?按照规定,生猪养殖场年出栏500头以上属规模养殖,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具体办理手续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查询或前往我局咨询。

      第二个问题,办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先进行场地风险评估,评估合格方可建设养殖场;填写申请表及附相关材料,以上两项需经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审查,办证还需审批核发证环节,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第三个问题,办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1.申请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2.场所地理位置图,3.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4.场所使用证明、用地手续,5.主要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6.管理制度文本,7.人员情况,8.营业执照、排污登记相关证明复印件,9.公司法人(身份证)、企业人员(身份证、健康证),10.承诺书, 11.无害化处理协议,12.设施农用地批复(镇级政府)、场所使用证明(镇、村出具证明,经手人签名)。

      详情请至我局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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