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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镇肖女士问:我父亲得了精神疾病30多年,一直控制得不错,这段时间没有吃药,病情有所加重,邻居们建议我给他服药,我想问一下:政府对精神病这类人群用药有没减免费用?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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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党总支书记答:经我院医师诊断,按照《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规定,可办理门诊特定病种,需提供:1、确诊精神病近半年门诊病历(含病史、临床表现、体征、治疗用药等)及疾病诊断证明书,提供相关精神疾病检查的检测量表;2、出院记录,申请到门诊特定病种后,按照报销标准,其中:职工医保实行季度限额1250元,居民医保实行季度限额1000元,报销比例85%,待遇享受长期有效,同时按照《兴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的决定,特定门诊医保报销处方定额内个人负担部分的50%(即报销后自付部分的50%)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实施减免费用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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