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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张先生问:我是水口人,在江西工作,发现江西大部分市县都有牛蛙养殖场,但我们兴宁牛蛙养殖业比较空白,我想问一下能否在水口建牛蛙养殖场?可以的话该如何申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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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口镇负责人答:根据2023年7月5日《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养殖蛙类的通告》(兴市府[2023]27号),明确要求自2023年7月5日起,全市范围内严禁非法养殖蛙类,严禁非法设立、建设蛙类养殖场。通告中明确表示凡在本通告发布后违法新增、扩建的蛙类养殖场(户),将由蛙类养殖场(户)所在镇政府(街道办)组织执法力量,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其非法养殖、破坏耕地和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所以,按现有政策,在兴宁市范围内不允许建设牛蛙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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