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坊镇负责人答:按照政策规定,具有广东省户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无劳动能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 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1、全日制在校学生2、特困人员;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5、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6、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7、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符合上述条件即可向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