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食品经营监督所负责人答: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没有中文标签不得进口。那些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很可能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不建议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