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社保局负责人答: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更好地化解各类单位工伤风险和维护劳动者工伤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自2024年6月1日开始,广东省在全省范围执行实施《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本办法所指在从业单位工作且未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十类特定人员,其中就包含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单位雇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可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在单位的实习学生、见习人员(包括十类人员)均可单项参加工伤保险。财务人员通过报税系统即可办理。 十类人员: (一)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 (三)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学生学徒等); (四)单位见习人员; (五)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 (六)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互联网营销师或者提供网约车、外卖、配送等劳务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下简称新业态从业人员); (七)基层快递网点的从业人员(包括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等服务); (八)依托交通运输公司开展运输业务的运营车辆司机和乘务人员; (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以及有关工作人员(本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村(社区)从业人员”); (十)国家和广东省规定可以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他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