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丨     丨   繁體  丨   RSS订阅
网站支持IPV6  丨     丨   繁體  丨   RSS订阅
兴宁市人民政府
www.xingning.gov.cn
网址支持IPV6 长者助手 无障碍浏览
繁体版 RSS订阅
首页 > 行风热线 > 热线反馈

兴城钟女士问:请问医保卡能借给别人使用吗?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16
[字体:  ]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答:不可以。医保凭证只能自己使用,持非本人身份证和医保凭证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刷卡,进行医保基金结算的行为都是冒名就医,有骗取医保基金的嫌疑。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首页 > 行风热线 > 热线反馈
兴城钟女士问:请问医保卡能借给别人使用吗?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16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答:不可以。医保凭证只能自己使用,持非本人身份证和医保凭证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刷卡,进行医保基金结算的行为都是冒名就医,有骗取医保基金的嫌疑。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