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民政局负责人答:我市对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实行高龄津贴制度,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按上下半年分两次发放,每次100元。申请流程方面,申请人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及邮政存折,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提交申请;经村委会初审、镇(街道)民政办复审后,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进行最终审批。审批通过的,将按标准发放津贴;未通过的,相关部门会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具体原因。
兴宁市民政局负责人答:我市对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实行高龄津贴制度,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按上下半年分两次发放,每次100元。申请流程方面,申请人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及邮政存折,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提交申请;经村委会初审、镇(街道)民政办复审后,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进行最终审批。审批通过的,将按标准发放津贴;未通过的,相关部门会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具体原因。
兴宁市民政局负责人答:我市对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实行高龄津贴制度,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按上下半年分两次发放,每次100元。申请流程方面,申请人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及邮政存折,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提交申请;经村委会初审、镇(街道)民政办复审后,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进行最终审批。审批通过的,将按标准发放津贴;未通过的,相关部门会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具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