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民政局负责人答: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道路命名工作由民政部门主管。因此,未命名道路的命名申报,需要向兴宁市民政局提出申请。作为普通市民,您个人不能直接向民政局申报道路命名,如果是开发区内的主要市政道路,通常应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作为申报主体;如果是新建开发区内部的主干道,通常由负责该区域建设的开发商或建设单位申报。申报所需材料可具体咨询我们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工作人员。
兴宁市民政局负责人答: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道路命名工作由民政部门主管。因此,未命名道路的命名申报,需要向兴宁市民政局提出申请。作为普通市民,您个人不能直接向民政局申报道路命名,如果是开发区内的主要市政道路,通常应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作为申报主体;如果是新建开发区内部的主干道,通常由负责该区域建设的开发商或建设单位申报。申报所需材料可具体咨询我们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工作人员。
兴宁市民政局负责人答: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道路命名工作由民政部门主管。因此,未命名道路的命名申报,需要向兴宁市民政局提出申请。作为普通市民,您个人不能直接向民政局申报道路命名,如果是开发区内的主要市政道路,通常应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作为申报主体;如果是新建开发区内部的主干道,通常由负责该区域建设的开发商或建设单位申报。申报所需材料可具体咨询我们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