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林业局负责人答: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粤财资环〔2024〕188号)文件要求,2025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效益补偿平均标准为47元/亩,其中损失性补偿资金占补偿资金总额的80%,即林农领取公益林补偿平均标准为37.6元/亩。 公益林补偿每年发放金额具体以省财政厅下达当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安排为准,按照文件要求发放。 同时,按照《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粤财资环〔2024〕16号)等文件规定,我市严格执行“一卡通”发放制度,将补偿资金发放到单位和个人的“一卡(折)通”银信账户,可在兴宁市惠民信息平台查看发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