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林业局负责人答: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油茶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中的油茶保险实施方案,种植企业(场、户)种植的油茶林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1.生长正常,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和技术管理要求,种植密度达到当地林业部门规定的标准。 2.新种植的油茶品种属于国家和省主推品种,或者经试验适合当地种植,苗木来源符合油茶种苗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且树龄2年(含)以上的。 3.种植场所不在禁种、行蓄洪区范围内。投保人应将其同一的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林权证)或承包合同内且集中连片符合上述条件的油茶林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从事油茶生产经营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集体林场、国有林场、企业等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