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残联《关于我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残疾人生活津贴的补贴对象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的各类残疾人(含同一户口本内的低保户家庭成员中的残疾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均可向当地镇(街)残联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