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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的罗女士问:残疾人两项补贴如何享受?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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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2012年6月,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财政厅联合下发《广东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实施办法》和《广东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我市从2012年实施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给予生活津贴100元/年bull;人,给予重度护理补贴600元/年bull;人。自2014年起,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补助标准有了大幅度提高,是省政府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心残疾人生活的重要体现。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对象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的各类残疾人和残疾军人。必须具有兴宁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标准:2014年600元/年bull;人,2015年和2016年1200元/年bull;人,2017年1800元/年bull;人,2018年1890元/年bull;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兴宁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一、二、三、四级重度残疾军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2014年1200元/年bull;人,2015年和2016年1800元/年bull;人,2017年2400元/年bull;人,2018年提高到2520元/年bull;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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