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残疾人在生活中的一种重要证件,平常应妥善保管使用,不得出借给他人,凭残疾证享受政府的各种惠残政策。如残疾证不慎丢失,应及时在《梅州日报》刊登残疾证遗失声明,凭刊登遗失声明有关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需查验原件)到市残联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办理补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