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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马镇的王先生问:户口不在农村的群众申报“两不具备”搬迁问题。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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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在 两不具备 村庄范围内,具有本村户口的农户,经个人自愿向村委申请、村级评议、公示、送镇和扶贫局审核,报省扶贫办审批等程序后,方可实施搬迁,搬迁完成后可以获得省补助资金。因王先生不是农村户口,不符合搬迁政策条件,不能申报 两不具备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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