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分为首次登记、转移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等,不同类型所需资料不同,并且涉及税费也不同。你反映问题属于房产转让交易,应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需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权利人身份证明、房屋交易确认和已缴税费证明等相关资料,由买卖双方及共有人到兴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咨询电话323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