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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街道办刘先生问想回兴购地投资办厂,这种情况能否办理用地手续?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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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属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国土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其他耕地十亩以上的,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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