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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兴田街道宝华园的陈女士问:楼下树木太茂盛影响采光,如何申请裁剪?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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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影响房屋通风采光的城市树木,经核实后确需修剪的,应当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部分路树生长茂盛未能及时修剪的,市民可提出申请,报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在2个工作日内由园林所派人处理,市民不能自行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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