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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原民办教师,我想请问一下,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2018年度生活困难补助资金何时发放?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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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市原民办代课教师2018年度符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已经各镇(街道)初审、县级(兴宁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审核公示完成,上送梅州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复核并报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补助资金近期将拨付到各镇(街道)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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