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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镇廖先生问:我小孩在镇中心小学读5年级,因家庭经济困难,想申请生活费补助,如何办理手续?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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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的办理办法:首先,由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兴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然后,学校和当地村委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核查,拟定初选名单,由学校分别在各村和学校显目地方张榜公示;最后,学校将核实的学生名单和学生家庭困难情况送所在镇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领导小组批准,市教育局基建财务股根据资助名单拨付资金到学校,学校发放生活费到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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