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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政策这一方面的问题,请问一下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兴宁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款?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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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为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鼓励支持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我市中小微企业发放增信贷款,我市于2015年6月出台了《兴宁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7年8月修订完善出台了《兴宁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根据《兴宁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企业在风险基金合作银行申请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款,至少需满足如下几个条件,具体以合作银行审核通过为准。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商贸企业、拟上规模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直接纳入风险补偿对象,以上企业应为实体经济,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2、企业无欠税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兴宁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兴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云平台的政策法规一栏中可以查看。详情可以来人或来电到兴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窗口咨询,地址:兴宁市江南华府3栋17-18卡,联系电话:3390389。欢迎咨询和对接。感谢您的来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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