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丨     丨   繁體  丨   RSS订阅
首页 > 行风热线 > 热线反馈 > 市农业农村局

兴宁市石马镇钟先生问: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什么优惠政策?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6-04-08
[字体:  ]

答:首先是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项目扶持方面,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财政扶持方面,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金融支持方面,金融机构将合作社纳入信用评价体系,给予先评级后授信的办法解决合作社贷款难问题。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