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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镇练先生问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是否有补助,怎样办理手续?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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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户用沼气建设补助:《关于下达2012年省级农村沼气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2]28号)和《兴宁市实施省级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工作操作规程》的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任务180个,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7万元,每个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经验收合格后补助1500元。

户用沼气建设要求:建池户要有存栏3头大猪以上,新建一个沼气池要8立方米以上,建池师傅要求有建沼气池技工证书,保证安全施工,建成合格沼气池。

办理补助手续:建池户向所在镇(街道办)农业站申报,经镇农业站同意后填写《省能源项目农村新建沼气池登记、审核、验收表》,待沼气池建好后向所在镇(街道办)申请进行验收,镇(街道办)验收合格后上报市农业局,再由市农业局组织验收(或进行抽查)。每半年验收一次,验收合格后发放补助。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划拨到各镇财政所,再由各镇财政所发放给各建池户(原则上把补助款直接划到建池户银行存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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