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存在争议的土地,待争议解决后再予确权登记;对存在矛盾纠纷的,应通过镇、村、司法调解等形式解决争议后再予确权登记。对家庭内部存在权属争议的,因分户导致面积、地块位置出现争议的,由家庭内部协商解决,对地块位置、面积无异议的情况下,再进行确权登记。存在土地边界争议的,由国土部门确定土地权属后再进行登记。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或与其他组织之间或国有土地之间存在土地所有权争议的,先由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土地所有权,再按照相关程序对所涉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土地所有权一时难以明确的暂缓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