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严禁向患者收取红包的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医院工作人员严禁收取患者及其家属红包。 患者在我院住院治疗时,医务人员需与患者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医务人员承诺秉持平等、仁爱和诚信的职业精神,以患者为中心,尽职尽责为患者治疗疾病,不能接受患者及其家属送的红包和贵重物品。如有医院工作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接受病人或其家属送的红包、好处费、礼品或宴请的,根据我院《治理收受红包和回扣制度》,责令全部退还外,扣发3个月至半年的绩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取消职称晋升或缓聘技术职务一年;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病人或其家属暗示、索要红包、礼品或宴请的,责令其全部退还外,扣发6个月至1年绩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取消职称晋级或解聘技术职务二年。情节严重的,按贪污受贿有关规定处理。 所以,看病无需熟人,无需红包,更不会影响看病质量。您来我院看病治疗,就是对我院最大的认可,医务人员一定不辜负你们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