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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李先生咨询:办理特种设备从业人员上岗证需要什么条件?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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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把大类设备属于特种设备,从事这类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经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这类设备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具体分级范围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并在本省范围内公布。对于数量较少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带压密封、氧舱维护、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客运索道作业及管理、大型游乐设施安装作业及管理等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考试,由设备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发证。在梅州市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由梅州市质监局负责。

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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