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户外广告登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股负责,你可以准备好以下材料直接去工商局四楼商标广告股办理。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户外广告发布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3.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4.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 5.受委托发布户外广告的,应当提交与委托方签订的发布户外广告的委托合同、委托方《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6. 广告形式、场所、设施等用于发布户外广告的,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 户外广告样件; 8. 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明; 9.发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审批的广告,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申请登记时,除规定应当提交原件外,申请人可以提交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申请人对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