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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曾女士问:.我是宁新街道的,去年我的邻居在建房是占用了我祖屋的通道,在村委会和司法所主持下,我哥与邻居签订了调解协议,但我在外地不知情,我哥也没有和我商量,祖屋是我和我哥共有的,现在我不同意调解协议,请问我可以告村委会和司法所吗?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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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调解行为和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你是不能就村委会和司法所的调解行为提起诉讼的。

如果你认为你哥哥擅自签订调解协议,损害了你的权利,你可以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为由,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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