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由过去国家包下来的办法,逐步过渡到国家、集体协助安置和个人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全国各地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探索了刑释人员安置就业的新途径。主要采取6种安置方式: 1、创办过渡性安置经济实体; 2、依托现有企业办多种形式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 3、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与社会多渠道安置相结合,支持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职业; 4、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及时划分责任田安置务农; 5、继续坚持原单位接收安置; 6、进一步发展社区服务,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提供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