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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坊镇的刘先生问: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在梅州市外住院医疗费如何报销?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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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保人因病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分如下两种情况:1、即时结算。如到广州市下列六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办理即时报销(六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国人民武警部队广东省总队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零星报销:出院后三个月内持疾病证明、费用总清单、发票原件及本人身份证、邮政储蓄银行存折复印件、原件参保地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或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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