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东省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按照总体规划、一村一策、分步实施的原则统一实行项目扶持。即统筹前10年后期扶持资金标准人平6000元,其中60%(每人3600元)用于移民住房改造,40%(每人2400元)由村统筹用于移民村道路、饮水安全、供电、小型农田水利、通信、生态与环境保护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