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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间企业的会计,目前,国务院将原17%、11%的税率调整为16%和10%,但还是有客户想开原来税率的发票,请问开具增值税发票是按照什么来界定时间起点?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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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18年从5月1日起,是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前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后的,按照调整以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在税率调整前已经按照原税率开具发票业务,在2018年5月1日以后,如果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纳税人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因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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