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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浮镇的陈先生问:今年 “两不具备”村庄搬迁的房屋已竣工,省补助资金的下拨问题。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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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市 两不具备 村庄搬迁的实施程序是:年初搬迁村村民自愿向村委申请搬迁,村级评议、公示后,上报镇政府,镇政府交扶贫局审核后,报梅州扶贫局和省扶贫办,省扶贫办审批后实施。农户实施搬迁后,经镇验收组验收合格的,由市财政统一发放补助金,每户30000元,直接打入搬迁户存折。验收不合格的,不发给补助。据了解,罗浮镇尚未对搬迁户进行验收,因此未发放补助金。下来,扶贫局将敦促罗浮镇政府抓紧组织人员对已竣工的搬迁户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程序及时发放省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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